我来给你说道说道这个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当月进货未收到发票,但做账时又抵扣了成本,这种操作是不合规且存在风险的,咱可千万不能这么干,原因如下:
### 税务规定层面
- 增值税抵扣方面: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通知”明确规定,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计税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所以本身不存在抵扣进项税这一说法。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规定,公司没有取得进项发票,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这部分没有发票的成本不能从收入中扣除,会导致企业多交企业所得税,增加运营成本。
### 财务核算层面
- 准确性原则:会计做账需要遵循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没有收到发票就随意确认成本并抵扣,会使财务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导致账实不符。比如,实际进货成本可能因未取得发票而无法准确计量,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利润的计算等。
- 税务稽查风险:现在税务监管越来越严格,小规模纳税人只有销项无进项一直是税局稽查重点。这种操作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怀疑,一旦被稽查,可能会面临罚款、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等处罚。
### 正确做法
- 暂估入账:如果当月进货未收到发票,可以先按照合同价格或市场同类价格进行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但需要注意的是,暂估入账的成本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如果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样不能在税前扣除。
- 及时索要发票:尽快与供应商沟通,要求其提供发票。如果供应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普通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
总之,咱们做会计的,一定要严格遵守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损失。
我来给你说道说道这个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当月进货未收到发票,但做账时又抵扣了成本,这种操作是不合规且存在风险的,咱可千万不能这么干,原因如下:
税务规定层面
- 增值税抵扣方面: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通知”明确规定,采用简易计税办法的计税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所以本身不存在抵扣进项税这一说法。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文规定,公司没有取得进项发票,其相关的成本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这部分没有发票的成本不能从收入中扣除,会导致企业多交企业所得税,增加运营成本。
财务核算层面
- 准确性原则:会计做账需要遵循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没有收到发票就随意确认成本并抵扣,会使财务数据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导致账实不符。比如,实际进货成本可能因未取得发票而无法准确计量,影响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利润的计算等。
- 税务稽查风险:现在税务监管越来越严格,小规模纳税人只有销项无进项一直是税局稽查重点。这种操作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怀疑,一旦被稽查,可能会面临罚款、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等处罚。
正确做法
- 暂估入账:如果当月进货未收到发票,可以先按照合同价格或市场同类价格进行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但需要注意的是,暂估入账的成本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如果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样不能在税前扣除。
- 及时索要发票:尽快与供应商沟通,要求其提供发票。如果供应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普通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
总之,咱们做会计的,一定要严格遵守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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