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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其计税方法的选择。Q1———当房地...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其计税方法的选择。Q1———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无论销售的是新项目还是老项目,只能简易计税。———当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老项目可以一般计税也可以简易计税;销售新项目只能一般计税。 对吗? Q2———采取一般计税时,销售额为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与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有相关凭证)的差额。///简易计税的销售额为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7月02日
回答 1
你好,你的说法都是正确的。具体依据如下: - Q1: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简易计税,不区分新项目和老项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而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新项目,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 - Q2: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根据该办法第九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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