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信赖对方的行为而付出的合理成本或放弃的其他机会,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如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所遭受的损失。
核心要点:
- 发生场景:多发生在合同磋商阶段,双方尚未正式订立合同,但一方因相信合同会成立而产生了实际损失。
- 损失类型:
- 直接损失:如为缔约支出的差旅费、咨询费、准备履约的材料费等。
- 间接损失:如因信赖对方而放弃的其他合理交易机会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 法律依据:基于《民法典》中“缔约过失责任”,若一方存在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等过错,需赔偿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
举例说明:
甲公司与乙公司磋商合作,乙公司为准备履约投入10万元采购原材料,后甲公司无正当理由突然终止谈判,导致合同未成立。乙公司的10万元材料费属于直接信赖利益损失,甲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信赖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信赖对方的行为而付出的合理成本或放弃的其他机会,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如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所遭受的损失。
核心要点:
- 发生场景:多发生在合同磋商阶段,双方尚未正式订立合同,但一方因相信合同会成立而产生了实际损失。
- 损失类型:
- 直接损失:如为缔约支出的差旅费、咨询费、准备履约的材料费等。
- 间接损失:如因信赖对方而放弃的其他合理交易机会所带来的潜在收益。
- 法律依据:基于《民法典》中“缔约过失责任”,若一方存在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等过错,需赔偿对方的信赖利益损失。
举例说明:
甲公司与乙公司磋商合作,乙公司为准备履约投入10万元采购原材料,后甲公司无正当理由突然终止谈判,导致合同未成立。乙公司的10万元材料费属于直接信赖利益损失,甲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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