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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土地增值税的预缴依据是:(预收款-对应预收款预缴的增值...

老师好,土地增值税的预缴依据是:(预收款-对应预收款预缴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那如果这部分预收款开具9%发票确认销项了,那土增的计税依据是不是就是:预收款×适用税率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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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啊,这个问题问得不错。首先咱得明确,土地增值税预缴的计税依据确实是(预收款 - 对应预收款预缴的增值税)×适用税率。 那如果这部分预收款开具了9%发票确认销项了,这里面有个关键点得搞清楚。预收款开具发票确认销项税额,这只是增值税方面的处理,和土地增值税预缴的计税依据没有直接关系。 土地增值税预缴时,不管增值税怎么计算,它的计税依据还是按照原来的公式来,也就是(预收款 - 对应预收款预缴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啥要减去预缴的增值税呢?因为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税,预缴的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基础。 举个例子吧,假设预收款是100万,预缴增值税是9万(按9%税率算),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2%。那正常预缴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就是(100 - 9)×2%。要是因为这100万预收款开了9%发票确认销项,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还是(100 - 9)×2%,而不是直接用100万乘以2%。 不过要注意哦,不同地区对于土地增值税预缴可能有一些特殊规定或者细化的政策,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来操作,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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