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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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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一下今天早上的问题,为了减少经销商税负,建议经销商成立个体户过小微企业,他们拿利润让他们开服务费发票给我们,您说签代销合同有风险,那我们应该怎么签合同避免这种风险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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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眼镜,拿起笔在纸上画示意图)同学,听我说啊。代销合同有风险主要是因为法律上对“服务费”和“佣金”的认定很敏感,搞不好就成虚开发票了。咱们得换个思路,用业务真实性打底,再配合规的合同条款。 第一步:明确业务实质 让经销商用个体户/小微企业开票的前提,是他们必须提供“真实服务”。比如: 1. 市场推广服务:让他们实际做市场调研、地推、促销执行,保留签到表、照片、客户名单这些证据; 2. 物流配送辅助:比如终端配送时的装卸、清点,或者退换货的基础服务; 3. 销售支持服务:比如帮你们维护区域客户关系、收集竞品信息等。 合同里必须写清楚服务内容、验收标准,别写“服务费”要细化到具体动作(敲桌子强调)。 第二步:合同设计关键点 1. 合同名称:别写“代销协议”,改成《市场推广服务协议》或《销售辅助服务协议》; 2. 付款条件:根据“服务项目”分阶段付款,比如完成50场促销活动付50%,年底验收合格付剩余; 3. 发票对应:明确每笔款项对应哪个月的服务,附上服务验收单作为附件; 4. 违约责任:加上一条“若服务商未实际履行义务,需退回款项并承担税局稽查损失”。 第三步:证据链闭环 1. 让经销商每月提交《服务报告》,包含时间、地点、工作量(比如拍促销现场照片、客户签字的收货单); 2. 你们内部做《服务验收单》,由区域经理签字确认; 3. 付款时在银行备注写“XX月市场推广服务费”,别笼统写“代付”。 避坑提醒: - 个体户营业额别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销售额≤500万),否则可能被强制升一般纳税人; - 服务费比例别超过销售额的30%,不然税局可能质疑“拆分收入”; - 合同期别一年一签,最好按季度签,方便调整服务内容。 最后警告:如果经销商只是挂个名不开票,或者根本没提供服务,哪怕合同写得天花乱坠,税局一看银行流水和业务逻辑不匹配,照样定性虚开。记住,会计做账是“结果”,业务真实才是“原因”。(严肃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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