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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个税是怎么算?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个税是怎么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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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老会计,对于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的个税计算问题,我可以给你详细解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具体的计算步骤如下: 1. 确定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这个数据一般可以通过当地统计局或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获取,是计算免税额度的基础。 2. 计算免税部分: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乘以3,得到免税的金额上限。如果一次性补偿金在这个数额以内,那么这部分金额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3. 计算应纳税部分:如果一次性补偿金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超过的部分就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4.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综合所得税率表是按照年度来计算的,但这里计算的是超过部分,所以需要将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个月,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 计算应纳税额:用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到应纳税额。 举个例子,假设某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0万元,某人获得一次性补偿金50万元。那么,免税部分为10万×3=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30万=20万元。将20万元除以12个月,大约是1.67万元/月,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可能适用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是1410元(具体数值需根据税率表确定)。那么,应纳税额就是20万×20%-1410=3859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计算只是提供一个大致的框架和思路,具体的计算可能会因为地方政策的差异、个人具体情况的不同等因素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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