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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司是一般纳税人,有些进项发票不想抵扣进项做成本发...

老师请问,我司是一般纳税人,有些进项发票不想抵扣进项做成本发票使用,我在选择不抵扣原因时选择用于非应税项目,我的进项不可以抵扣,那我是否可以全额计入库存商品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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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针对你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 ### 关于进项发票不抵扣进项做成本票使用 - 选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合理性:若进项发票确实用于非应税项目(如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选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不抵扣原因是合规的。但需注意,“非应税项目”需符合税法定义,例如用于员工福利的货物或服务属于典型非应税项目,而正常经营中的库存商品通常属于应税项目范围。 - 全额计入库存商品的可行性:若该批货物实际用于应税项目(如销售或生产应税产品),仅因“不想抵扣”而人为选择“用于非应税项目”,则存在税务风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若货物实际用于应税项目,即使不抵扣进项税,也应正常确认进项税额并勾选“不抵扣”(需在申报表中作转出处理)。 正确操作:若货物用于应税项目但选择不抵扣,应勾选“不抵扣原因”为“其他”,并在会计处理中将进项税额计入成本(即全额计入库存商品)。但需确保该行为符合业务真实性,避免被认定为“违规不抵扣”。 ### 实操建议 1. 区分用途: - 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集体福利),直接勾选“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不得抵扣,全额计入成本(如“应付职工薪酬”或“管理费用”)。 - 若货物用于应税项目但选择不抵扣,勾选“不抵扣原因”为“其他”,并在会计处理中将进项税额转入成本(即库存商品成本=价税合计)。 2. 税务合规性: - 无论是否抵扣,需确保发票用途与实际业务一致。若虚构“非应税项目”以规避抵扣,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引发稽查风险。 3. 申报处理: - 未抵扣的进项税额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作“进项税额转出”(即便用途合法),以避免申报异常。 ### 总结 若货物实际用于应税项目,建议正常抵扣进项税;若确需不抵扣且用途合规(如非应税项目),可全额计入成本,但需严格匹配业务真实性。操作时务必谨慎,避免混淆用途导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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