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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今天收到一份劳动派遣合同,是去年1月份开始的,去年12个...

老师,今天收到一份劳动派遣合同,是去年1月份开始的,去年12个月计提劳务派遣费,是不是分两部分,去年1—12月份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其他应付账款—**劳务公司 2025年 借:G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其他应付账款 —**劳务公司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4月24日
回答 1
金田老师
金田老师 回答于04月24日
金牌答疑老师
(推了推老花镜,拿起计算器按了几下)你这个想法呢,有点意思,但还得再琢磨琢磨。 首先,去年1月开始的劳务派遣合同,去年12个月的计提,正常情况下应该在去年就按月计提确认费用,借记管理费用-劳务费,贷记其他应付款-劳务公司。要是去年没做,现在属于补提以前年度的,那确实要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不过这里要注意,2025年那部分的处理有问题。2025年还没到,你现在是处理去年的账务,2025年的费用怎么能提前记在今年呢?这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1. 对于去年1 - 12月的计提,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其他应付款 - 劳务公司。 2. 等今年实际支付的时候,借:其他应付款 - 劳务公司,贷:银行存款等。 至于2025年的费用,要等实际发生到2025年的时候,再按正常流程借记管理费用 - 劳务费,贷记其他应付款 - 劳务公司。可别把不同年度的费用搅和在一起,不然账就乱套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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