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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是开了外经证之后按照外经证上面的金额预交税款还是说按照...

老师,是开了外经证之后按照外经证上面的金额预交税款还是说按照结算单每月开票的金额来预交税款呢?因为我们建筑劳务是一个总合同,价格有三百多万,但是我们是每月按照结算单来开具发票,1个合同1个外经证嘛,我的外经证上的金额就是三百多万,那按照外经证预交税款太多了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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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根据我10多年的会计经验,像你们这种建筑劳务总包合同跨地区经营的情况,预缴税款的计算确实有讲究。我具体给你分析分析: ### 一、外经证的使用规则 1. 有效期与金额对应:外经证上的300多万是合同总额,但预缴税款不是按整个合同金额一次性计算的。根据规定,外经证的有效期通常是合同签订后到项目结束前,在有效期内,你可以分次开具发票并分次预缴。 2. 预缴基数:每次预缴的基数是当月实际开票的金额(结算单金额),而不是外经证上的总额。例如,本月开票50万,就按50万计算预缴税款,而不是300万。 ### 二、预缴税款的具体操作 1. 计算公式: - 一般计税方法:(当月开票金额 - 分包款)÷(1+9%)×2% - 简易计税方法:(当月开票金额 - 分包款)÷(1+3%)×3% 注意:分包款要有合法凭证才能扣除。 2. 开票与预缴顺序:必须先开具发票,再按开票金额预缴税款,不能直接按外经证总额预缴。 ### 三、常见误区提醒 1. 外经证≠预缴总额:外经证只是证明跨区域经营的资格,实际预缴金额以每月开票金额为准。即使外经证上写了300万,只要每月开票不超过实际工程进度,就不会多缴。 2. 分次开票更合理:如果一次性按300万开票并预缴,会导致前期税负过高,资金占用压力大。建议按月根据结算单金额开票,分次预缴。 ### 四、建议操作步骤 1. 每月根据甲方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 2. 按当月开票金额计算预缴税款,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 3. 预缴后回机构所在地申报时,可抵扣已预缴税额。 ### 五、政策依据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预缴基数,但需分次按实际开票金额计算。 总结:按月开票、按月预缴,既合规又避免多缴税款。如果甲方要求按合同总额开票,可协商分期开票,降低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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