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税务局收到的发票,您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1. 保存:根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规定,电子发票可以仅使用电子形式进行报销入账归档。如果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2. 勾选:如果您需要将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抵扣进项税,您应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抵扣勾选操作。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选择相关查询条件并点击【查询】,然后对符合筛选条件的发票进行勾选提交。
3. 统计确认:完成发票勾选后,点击【统计确认】-【申请统计】,系统统计完成后点击底部统计确认即可。
4. 注意事项:
- 确保查询条件设置准确,如开票起止日期、发票来源、发票状态、票种等信息。
- 如果涉及农产品发票、代扣代缴凭证等需在其他功能操作的情况,请按照对应票证勾选步骤进行勾选。
- 如果误操作为“不抵扣勾选”,可以进行撤销勾选操作。
- 注意发票的状态,已勾选或疑点发票等可能需要特别处理。
综上所述,您需要在电子税务局中对收到的发票进行保存和必要的勾选操作,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在电子税务局收到的发票,您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1. 保存:根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规定,电子发票可以仅使用电子形式进行报销入账归档。如果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
2. 勾选:如果您需要将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抵扣进项税,您应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抵扣勾选操作。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选择相关查询条件并点击【查询】,然后对符合筛选条件的发票进行勾选提交。
3. 统计确认:完成发票勾选后,点击【统计确认】-【申请统计】,系统统计完成后点击底部统计确认即可。
4. 注意事项:
- 确保查询条件设置准确,如开票起止日期、发票来源、发票状态、票种等信息。
- 如果涉及农产品发票、代扣代缴凭证等需在其他功能操作的情况,请按照对应票证勾选步骤进行勾选。
- 如果误操作为“不抵扣勾选”,可以进行撤销勾选操作。
- 注意发票的状态,已勾选或疑点发票等可能需要特别处理。
综上所述,您需要在电子税务局中对收到的发票进行保存和必要的勾选操作,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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