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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关于残保金的问题, 总公司和分公司各自核定了残保金税...

想问一下关于残保金的问题, 总公司和分公司各自核定了残保金税种 那申报就各自申报吗 但是工资这些是总公司发放的 ,报个税的时候各自报的那全年核定人数还需要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人数算在一起 还是各算各的。但公司地址是在一个城市的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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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残保金的申报问题时,首先需明确分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和是否进行了独立的税务登记。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提到的规定,若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同一城市,且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则应各自按规定申报残保金。 关于您提到的工资发放问题,由于工资由总公司发放,这可能意味着员工与总公司之间存在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总公司通常负责残保金的申报。然而,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那么即使工资由总公司发放,分公司也应当独立承担申报责任。 至于全年核定人数的计算,理论上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是独立申报的,则他们的人数应该分别计算。但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情况,则需要将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人数合并计算,以反映整体的员工情况。 因此,建议您根据公司内部的具体安排(如劳动合同的签署方、社保缴纳的责任主体等),结合地方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确定是由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申报残保金。同时,建议与当地征管机关沟通确认具体的操作流程,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并准确无误地完成税务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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