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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异地预交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需要上月计提吗?

建筑工程,异地预交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需要上月计提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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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中,异地预交增值税、附加税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是否需要上月计提,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税务规定和企业的会计政策。以下是针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 - 一般不需要提前计提:通常情况下,异地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时,直接按照实际预缴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无需在上月提前计提。例如,在预缴时,借记“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月末根据预缴增值税的金额计提城建税等附加税,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 -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 特殊情况例外:如果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管理需要,想要提前预估并计提相关税费,也是可以的,但这并非税务规定的必要程序。比如企业为了更准确地核算成本和利润,对预计发生的异地预缴税费进行提前计提,以便更好地进行财务分析和预算控制。 ### 二、所得税 - 按相关规定预缴,一般不计提: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通常为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在预缴时,直接借记“应交税费 - 企业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一般不需要在上月进行计提。 - 年度汇算清缴调整:需要注意的是,预缴的所得税只是在年度中间的预缴款项,在年度终了后,企业需要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根据全年的实际盈利情况多退少补。 总的来说,建筑工程异地预交增值税、附加税和所得税,多数情况下无需在上月特意计提,按实际发生额及时准确进行账务处理即可,但企业也可根据自身管理需求选择提前预估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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