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1755 时间:2020-10-29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根据国际法律、合同等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使用权。那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呢?有学员知道吗?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 ”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注意】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 的,应分别计算 土地增值税的税额。
2.因国家建设需要 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免税项目的是( )。
A.个人转让住房
B.因国家建设需要被政府批准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C.企业出售闲置办公用房
D.因城市规划需要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7年)下列各项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
A.由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企业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房地产
B.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企业自行转让原房地产
C.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
D.企业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权属转移的房地产
『正确答案』B
【例题·多选题】(2016年)下列情形中,应予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
A.纳税人进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同时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
B.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C.纳税人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D.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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