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住职工宿舍吃公司食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319 时间:2023-09-04
很多公司在招聘期间都会开出很多有利的条件,比如公司包吃或包住,员工住职工宿舍吃公司食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小编已经在下文为大家做了详细的整理与分析,想要进行学习的朋友,可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哦!
员工住职工宿舍吃公司食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我们先来看看相关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由此可见,如果企业自办食堂,免费向职工提供免费就餐,原则上,应当把餐费划入到每个员工名下,跟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起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为企业提供免费就餐,实质上跟发放餐饮补助是一样的,只不过这种补助金额不好计算,很难货币化,现实中也难以征收,操作性难度大,因此也就不用交个税了。
至于说公司免费提供租房给员工住,也是一样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为这笔租房费用,属于员工取得的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归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公司需要将租房费用,一起并入到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并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说确实很难计算,也无法划分到员工名下,也可以选择不交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是公司直接发放住房补贴,或者员工持租房发票报销租房费用,这些是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除了公司提供的住房、就餐福利,其他福利,比如按月按标准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还有,公司从福利费中给职工发放的实物礼品,像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也应该按照市场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计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一起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税吗?
这种情况,如果是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他们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保险公司开展推广活动,赠送礼物,客户需要缴纳个税吗?
企业在宣传等活动过程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的,个人需要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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