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会计信息采集不参加将无法继续教育和考试
来源:牛账网 作者:张红 阅读人数:11668 时间:2019-05-09
一、采集原则
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原则。在岗在职会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进行信息采集。
二、采集时间
集中采集阶段为 2019年4月20日至6月30日,集中采集阶段结束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纳入日常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及时登录系统个人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应登录系统注册填报个人信息。
(注:2018年3月1日至 2019年4月20日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仍然有效,无需重新采集)。
三、采集程序
(一) 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系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示的最基本信息,采集人员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并认真核对。采集填报虚假信息的,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二)采集人员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办理会计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继续教育学习登记、会计人才选拔报名等业务。办理以上业务时,个人相关基本信息将从“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自动调取,无需再次填写。
(三)“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信息,将作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资格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
信息采集时间
(一)会计人员应在就职一个月内办理信息采集,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一个月内办理信息更新。
(二)信息采集工作从2019年4月15日开始至2019年6月15日结束。2019年6月30日全部信息上报财政部。
(三)请符合信息采集范围的人员务必及时准确完整填报和更新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正高级)会计资格评审、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才选拔等。
会计信息非常重要,事关19年能否正常报名、参加考试、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还有其他地区,小编就不一一例举了,大家如果不清楚可以到官网上查询,或咨询当地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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