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乐意回答你的问题。关于外贸出口在国内进货的进项税是否应交税费(出口)进项税额,以及为什么不是待抵扣进项税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1. **出口企业的增值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这意味着,外贸企业在出口货物时,其在国内进货的进项税并不需要计入应交税费,而是可以申请退税。
2. **出口转内销的处理**:当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必须要到主管税务局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否则进项税不能申报抵扣。这也说明,在正常情况下,出口企业的进项税并不是用于抵扣,而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退税。
3. **外贸企业的账务处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帐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如果购进的货物当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或内销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帐,内销时必须从出口库存帐转入内销库存帐。征税机关可凭该批货物的专用发票或退税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抵扣。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外贸企业在处理进项税时,需要根据货物的实际用途进行区分和核算。
4. **退税率的确定**: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要想准确掌握出口商品的退税率,要以国家税务总局适时下发的出口商品代码对应的退税率为准。这说明,外贸企业在申请退税时,需要根据实际的退税率来计算和申请。
5. **退税凭证与抵扣凭证的区别**: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以进货专用发票(国内采购货物)和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国外采购货物)为依据。专用发票是退税凭证,不是抵扣凭证。这也是为什么外贸企业的进项税不是待抵扣进项税,而是可以申请退税的原因。
综上所述,外贸出口在国内进货的进项税并不是应交税费(出口)进项税额,也不是待抵扣进项税,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退税的进项税。这种处理方式主要是基于国家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政策,以及对外贸企业账务处理的要求。
我非常乐意回答你的问题。关于外贸出口在国内进货的进项税是否应交税费(出口)进项税额,以及为什么不是待抵扣进项税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1. 出口企业的增值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这意味着,外贸企业在出口货物时,其在国内进货的进项税并不需要计入应交税费,而是可以申请退税。
2. 出口转内销的处理:当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时,必须要到主管税务局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否则进项税不能申报抵扣。这也说明,在正常情况下,出口企业的进项税并不是用于抵扣,而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退税。
3. 外贸企业的账务处理: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帐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如果购进的货物当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或内销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帐,内销时必须从出口库存帐转入内销库存帐。征税机关可凭该批货物的专用发票或退税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抵扣。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外贸企业在处理进项税时,需要根据货物的实际用途进行区分和核算。
4. 退税率的确定: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要想准确掌握出口商品的退税率,要以国家税务总局适时下发的出口商品代码对应的退税率为准。这说明,外贸企业在申请退税时,需要根据实际的退税率来计算和申请。
5. 退税凭证与抵扣凭证的区别: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以进货专用发票(国内采购货物)和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国外采购货物)为依据。专用发票是退税凭证,不是抵扣凭证。这也是为什么外贸企业的进项税不是待抵扣进项税,而是可以申请退税的原因。
综上所述,外贸出口在国内进货的进项税并不是应交税费(出口)进项税额,也不是待抵扣进项税,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退税的进项税。这种处理方式主要是基于国家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政策,以及对外贸企业账务处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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