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给你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 一、能否协商只针对少报收入进行补缴
普通合伙企业发现2022年收入少报,税务局要求按2025年全年收入5个点核定补经营所得,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与税务局协商只针对少报收入进行补缴的,但最终结果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税务局的态度、企业提供的证据等。
### 二、申诉理由及政策依据
1. 真实情况说明:向税务局详细阐述收入少报是无心之失,比如是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忽、账务处理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并非主观故意逃税。例如,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财务人员的工作记录、系统故障报告等,以证明少报收入并非恶意行为。
2. 依据实际收入补缴的合理性:强调按照实际少报的收入进行补缴更符合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的目的主要是对实际取得的收入进行征税,既然已经明确了是2022年的收入少报,那么应该只针对这部分少报的收入来补缴税款,而不是按照2025年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定。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关于税款征收应基于实际纳税义务发生的原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等文件中对于如实申报和纠正错误的相关规定。
3. 行业惯例和可比案例:提及在同行业或类似企业中,对于少报收入的情况通常是按照实际少报金额进行补缴的。可以收集一些同行业企业的类似案例,或者参考当地其他企业处理类似问题的方式,作为申诉的理由之一,说明按照2025年收入核定补缴不符合行业常规做法。
4. 企业经营状况变化:说明从2022年到2025年,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需求、竞争环境、成本结构等都有所不同,不能简单地按照2025年的收入情况来推算2022年的应补缴税款。例如,可以提供企业的财务报表、市场调研报告、成本分析等资料,以证明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对收入产生的影响。
5. 税务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强调企业是基于以往对税务政策的理解和正常的财务核算进行申报的,税务局现在按照2025年收入核定补缴,可能会破坏税务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和困扰。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相关文件精神,作为申诉的依据。
我来给你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能否协商只针对少报收入进行补缴
普通合伙企业发现2022年收入少报,税务局要求按2025年全年收入5个点核定补经营所得,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与税务局协商只针对少报收入进行补缴的,但最终结果取决于多种因素,如税务局的态度、企业提供的证据等。
二、申诉理由及政策依据
1. 真实情况说明:向税务局详细阐述收入少报是无心之失,比如是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忽、账务处理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并非主观故意逃税。例如,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如财务人员的工作记录、系统故障报告等,以证明少报收入并非恶意行为。
2. 依据实际收入补缴的合理性:强调按照实际少报的收入进行补缴更符合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的目的主要是对实际取得的收入进行征税,既然已经明确了是2022年的收入少报,那么应该只针对这部分少报的收入来补缴税款,而不是按照2025年的收入情况进行核定。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关于税款征收应基于实际纳税义务发生的原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等文件中对于如实申报和纠正错误的相关规定。
3. 行业惯例和可比案例:提及在同行业或类似企业中,对于少报收入的情况通常是按照实际少报金额进行补缴的。可以收集一些同行业企业的类似案例,或者参考当地其他企业处理类似问题的方式,作为申诉的理由之一,说明按照2025年收入核定补缴不符合行业常规做法。
4. 企业经营状况变化:说明从2022年到2025年,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需求、竞争环境、成本结构等都有所不同,不能简单地按照2025年的收入情况来推算2022年的应补缴税款。例如,可以提供企业的财务报表、市场调研报告、成本分析等资料,以证明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对收入产生的影响。
5. 税务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强调企业是基于以往对税务政策的理解和正常的财务核算进行申报的,税务局现在按照2025年收入核定补缴,可能会破坏税务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和困扰。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相关文件精神,作为申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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