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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务

我们公司去年汇算亏损40万,现在二季度有13万利润,企业所得税用...

我们公司去年汇算亏损40万,现在二季度有13万利润,企业所得税用去年亏损弥补后不缴纳税额,账上还需要计提,做账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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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了推老花镜,拿起计算器噼里啪啦按几下)听我给你掰扯明白喽。这种情况属于用去年亏损抵减今年利润,税法上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账务处理分两步走: 1. 税务申报层面:二季度报税时直接拿13万利润抵扣40万亏损,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是0,自然不用交税,填报表时在弥补亏损那栏填上13万就行。 2. 会计做账层面:虽然税务上不用交,但会计上必须完整反映经营成果!每月/季度正常计提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等到年底汇算清缴时,再把全年累计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全部冲销,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所得税费用”。 举个栗子:假设你二季度计提时做了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0元(13万×25%本该是3.25万,但实际不交)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0元 这显然是错的!正确做法是按利润总额正常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3.2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25万 到年底汇算时再冲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3.25万 贷:所得税费用 3.25万 (敲黑板)记住!会计核算要遵循权责发生制,不能因为税务优惠就跳过计提步骤。否则报表上所得税费用和利润表勾稽关系就乱套了,审计那边绝对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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