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会计税务

会计税务

个体工商户员工代扣代缴申报显示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认定信息,...

个体工商户员工代扣代缴申报显示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认定信息,这是怎么回事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15日
回答 1
针对个体工商户员工代扣代缴申报显示“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认定信息”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分析和建议: ### 一、问题原因分析 1. 未进行税种核定 最常见的原因是扣缴单位(个体工商户)未在税务局办理税费种认定(即税种核定),导致系统无法识别代扣代缴的税种信息。 例如:若仅核定了“经营所得”,但未核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则申报工资薪金个税时会提示错误。 2. 税种核定信息不完整或错误 - 征收代理方式:需核实是否选择“代扣代缴”(而非“代收代缴”)。 - 征收项目/品目:需确认是否包含“个人所得税”和“工资薪金所得”等对应项。 - 认定时间:需为当前税款所属期或以前月份,若核定时间晚于申报期,系统可能无法识别。 3. 系统信息不一致 登录电子税务局时,若企业信息(如纳税人识别号、名称)与税务登记信息不符,也可能导致提示错误。 ### 二、解决方案 1. 检查电子税务局中的税种认定信息 - 登录电子税务局 → 系统设置 → 申 报管理 → 办税信息更新,下载最新信息后重新尝试申报。 - 若已做过税种认定,进入“企业管理”模块,检查登录的企业信息是否正确(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等)。 2. 到税务大厅办理税种核定 - 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银行账户信息(如需要)。 - 核定内容: - 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 征收品目:工资薪金所得。 - 征收代理方式:代扣代缴(注意区分“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 - 特别提示:个体工商户需单独核定代扣代缴个税的税种,不可混淆“经营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种。 3. 联系税务机关核实 若以上步骤仍无法解决,建议携带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以下问题: - 是否已正确注册为扣缴义务人? - 税种核定信息是否与申报税期匹配? - 是否存在系统延迟或数据同步问题? ### 三、注意事项 1. 区分“经营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 个体工商户老板的所得通常按“经营所得”申报,但其员工的工资需按“工资薪金所得”由个体户代扣代缴个税。若税种核定仅包含“经营所得”,则需补充核定“代扣代缴”税种。 2. 申报期限与认定时间 若税种核定时间在申报期之后,需等待税务机关更新系统数据,或调整申报所属期。 3. 长期未处理的后果 长期未完成税种核定可能导致税务逾期,产生滞纳金或罚款,建议及时处理。 ### 四、总结 该问题核心是扣缴单位未完成或未正确设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税种核定。通过检查电子税务局信息、补办税种核定、核实申报参数等步骤,可有效解决问题。若操作中有疑问,建议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获取针对性指导。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进一步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更多
0
讨论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