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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务

老师,问一下,这个律师费啊对方不是以货币资金付了,说是拿房子...

老师,问一下,这个律师费啊对方不是以货币资金付了,说是拿房子实物支付,这个怎么处理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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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这个问题涉及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首先,咱们得明确一点,律师费通常是计入“管理费用——法律咨询费”或者单独设置的“律师费”科目,但这次对方不是用货币资金支付,而是用房子来抵,这就有点特殊了。 1. 确认资产价值:你得先确定这套房子的公允价值,也就是市场价。双方得有个协议,明确房子值多少钱,这个价格得合理,别偏离市场太远。 2. 会计分录: - 借:管理费用——法律咨询费(或者律师费,看你公司怎么设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者营业外收入,看你们公司的业务性质,如果是经常性的非货币交易,可能用其他业务收入更合适) - 同时,因为收到了房子,还得做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入账: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如果房子是作为办公场所等使用的)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与上面对应) 3. 税费问题:这里可能涉及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具体得看当地政策和你们公司的税务处理方式。特别是增值税,如果房子是对方作为销售处理的,那可能得考虑增值税的问题。 4. 后续计量:房子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入账后,得按照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5. 披露:在财务报表附注里,得把这事说清楚,包括交易的背景、房子的价值、如何计价的、有没有涉及税费等等。 总之,这种情况得仔细处理,确保既符合会计准则,又能让税务那边没问题。还有啊,记得跟对方签好协议,明确房子的价值和交易细节,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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