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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税务

你好老师,公司有两个人只是为了公司需要考证才交了一个月社保,...

你好老师,公司有两个人只是为了公司需要考证才交了一个月社保,要给他们计提工资,报个人所得税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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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规角度来看,这两个人的情况属于典型的“空挂社保”,存在较大的税务和劳动用工风险。以下是具体分析和建议: ### 一、关于工资计提和个税申报的合规要求 1. 工资计提的必要性 - 若公司仅为二人缴纳社保,但无实际劳动关系(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无实际工作内容),则属于“虚构用工”。社保局和税务局目前数据已联网,需确保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一致。 - 解决方案:若需合规操作,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如最低工资或合理薪资),按月计提工资并发放(哪怕事后归还),同时申报个税。否则可能因“社保缴费基数无对应收入”被认定为异常,引发税务稽查。 2. 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强制性 - 只要存在社保缴纳记录,税务机关会默认存在收入。若仅交社保、不报个税,会导致“收入与社保不匹配”,可能被认定为偷逃税款。 - 操作建议: - 按社保缴费基数作为工资收入申报个税(例如:社保基数为6000元,则需申报6000元工资,并扣除起征点后计税)。 - 若二人实际未提供劳动,需通过“工资发放+资金回收”形成闭环(例如:企业发工资后,个人将款项归还至公司老板私人账户),但需注意资金流水合规性,避免被认定为虚假交易。 3. 风险提示 - 若完全省略工资计提和个税申报,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 社保局稽查:要求补缴社保对应的工资流水或劳动关系证明; - 税务局稽查:因“收入与社保不匹配”处以罚款或补税。 ### 二、更优替代方案(如适用) 如果公司仅为“考证需要”挂靠社保,可考虑以下合规方式: 1. 以“灵活就业”形式挂靠:由个人自行缴纳社保,企业报销费用(需保留凭证),避免劳动关系和个税问题。 2. 签订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若二人不属于正式员工,可按“劳务报酬”处理,但需注意社保挂靠仍需匹配收入。 ### 总结 必须同时计提工资并申报个税,否则风险极高。若需操作,建议: 1. 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标准; 2. 按月计提工资、发放(哪怕事后归还),并申报个税; 3. 保留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链。 若不愿承担合规成本,建议重新评估挂靠社保的必要性,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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