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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知道 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 第三人不知道 第三人不履...

第三人知道 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 第三人不知道 第三人不履行 受托方:披露义务。 委托人行权 第三人知道就不与订立合同除外 委托人不履行 受托方:披露义务。 第三人选择其一行权 第三人不得更改选定的相对人 隐名合同这个表怎末看的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8月13日
回答 1
这段内容讲的是隐名合同(即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和第三人签合同,委托人不直接露面)中,各方权利义务的规则,核心可以按“第三人是否知道委托人存在”来分情况理解: 一、第三人知道委托人存在时 - 合同约束谁? 合同直接对委托人和第三人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虽然是受托人出面签的合同,但委托人相当于直接和第三人打交道,双方都要受合同条款管。 二、第三人不知道委托人存在时 这种情况下,合同一开始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但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就需要通过“披露”来处理: 1. 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 ​ - 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披露”这个第三人是谁。 ​ - 披露后,委托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比如要求第三人履行合同)。 ​ - 例外:如果第三人当初知道委托人是谁就不会签这个合同,那委托人不能行权。 ​ 2. 如果委托人不履行义务 ​ - 受托人有义务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是谁。 ​ - 披露后,第三人有选择权:可以找委托人追责,也可以找受托人追责。 ​ - 但一旦选了其中一方(比如选了找委托人),就不能再改了(不能之后又去找受托人)。 简单总结:第三人知道委托人,合同直接算委托人和第三人的;不知道的话,先算受托人和第三人的,一方不履约时,受托人“捅出”委托人/第三人,由受损方决定找谁追责(但选了就不能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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