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账联分类

账联分类

事项(1)长期持有的权益法下的长投,暂时性差异影响应纳税所得...

事项(1)长期持有的权益法下的长投,暂时性差异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思路可以讲一下吗,不太清楚都有哪些权益法下的变动是影响应交所得税的,是只有净利润吗,权益法后续计量不是贷记营业外收入吗,也是损益类科目啊,为啥不影响所得税,还有分配现金股利是也不影响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8月07日
回答 1
同学你好,初始投资时的 “营业外收入” 会计上确认了营业外收入,但税法上不认可这部分收益,因为税法规定只有在实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才确认收益。因此,这部分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由于是长期持有,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会计上确认了投资收益,但税法上只有在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才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这部分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由于是长期持有,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会计上减少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税法上在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才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因此,这部分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由于是长期持有,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初始投资时的 “营业外收入” 会计上确认了营业外收入,但税法上不认可,因此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减这部分金额。 例如,上述例子中的 50 万元营业外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调减。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会计上确认了投资收益,但税法上不认可,因此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减这部分金额。 例如,甲公司 2×20 年实现净利润 200 万元,A 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200×30% = 60 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调减 60 万元。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会计上减少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税法上在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时才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因此,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不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只有在实际收到时才需要调整。
更多
0
讨论
相关问题推荐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获取验证码
热门问答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