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包括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
你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章规定情形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规定,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包括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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