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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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06月19日
以下是销售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分录及步骤说明,结合您的情况(一般纳税人,按13%税率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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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账务处理原则
1. 固定资产清理:需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资产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变卖收入等。
2. 增值税处理: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计入清理收入。
3. 损益确认:清理完成后,将净收益或净损失转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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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分录示例
假设:
- 固定资产原值:100,000元
- 累计折旧:80,000元
- 清理收入(含税):30,000元(买方支付金额)
- 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元(30,000 ÷ 1.13 × 13%)
- 清理净收益:30,000 - (100,000 - 80,000) - 3,000 = -3,000元(即亏损3,000元)
# 1. 转入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0元(原值100,000 - 累计折旧80,000)
累计折旧 80,000元
贷:固定资产 100,000元
```
# 2. 收到清理收入(开具13%普票)
```
借:银行存款 30,000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27,000元(不含税收入:30,000 ÷ 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0元
```
# 3. 结转清理净损益
```
借:资产处置损益 3,000元(清理收入27,000 - 账面价值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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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录逻辑说明
1. 转入清理:
- 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原值 - 累计折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用于后续核算清理过程中的收入和费用。
2. 收到清理收入:
- 按实际收到的价款确认收入,其中不含税部分(30,000 ÷ 1.13 = 26,548.67元)计入“固定资产清理”,增值税部分(3,451.33元)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注意:若发票金额为含税价30,000元,需拆分为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
3. 结转损益:
- 比较清理收入(不含税)与账面价值:
- 若收入 > 账面价值,差额为“资产处置收益”(贷方);
- 若收入 < 账面价值,差额为“资产处置损失”(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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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1. 简易计税(未抵扣进项税):
- 若资产购入时未抵扣进项税,可按3%减按2%缴纳增值税。
- 分录差异:
```
借:银行存款 29,400元(假设含税收入29,400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28,800元(29,400 ÷ 1.0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元(28,800 × 2%)
```
2. 通过二手车行交易:
- 若企业将资产卖给二手车行,再由其转售给个人,需按与二手车行的成交金额开票并确认收入,后续二手车行向个人开票与企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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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整案例(按13%税率)
| 步骤 | 分录 | 金额(元) |
|------|----------------|------------|
| 1. 转入清理 |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0
借:累计折旧 80,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 | 100,000 |
| 2. 收到收入 | 借:银行存款 3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6,548.6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51.33 | 30,000 |
| 3. 结转损益 | 借:资产处置损益 3,451.33
贷:固定资产清理 26,548.67 | 26,54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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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项
1. 增值税申报:
- 按13%税率开具的发票,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报销项税额。
- 若资产未抵扣进项税但按13%开票,可能导致多缴税,需提前核实税务政策。
2. 资产处置损益:
- 该科目反映清理净收益或损失,需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3. 凭证留存:
- 保留固定资产卡片、折旧表、销售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等资料备查。
通过以上分录和逻辑,您可以清晰处理销售固定资产的账务,并确保税务合规。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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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06月19日
是的,您理解正确。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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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销售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的税务规则
1. 适用税率
- 若固定资产在购入时已抵扣进项税额(例如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设备,且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则销售时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
- 无论买方是否为个人,均需按13%开具发票(可开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但个人作为购买方时不得开具专票)。
2. 发票开具要求
- 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税率栏标注“13%”。
- 不得选择简易计税(如3%减按2%),因资产已抵扣进项税,必须按一般计税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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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对比:未抵扣进项税的资产如何处理?
若固定资产购入时未抵扣进项税额(例如2008年12月31日前购入的资产,或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入的资产),则销售时可按简易计税:
- 按3%征收率减按2%缴纳增值税,需开具普通发票,且不得开具专票。
- 发票税率栏标注“3%”,并在备注栏注明“减按2%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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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建议
1. 开票流程
- 进入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选择“开具普通发票”。
- 税率选择“13%”(已抵扣资产)或“3%”(未抵扣资产)。
- 购买方类型选择“个人”,填写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无需填写税号)。
2. 税务申报
-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在资产处置栏目中填报。
- 若选择简易计税,需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填报减征的1%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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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 资产类型 | 适用税率/征收率 | 发票类型 | 是否可开专票 | 税务依据 |
|-------------------------|-----------------------|-------------------|--------------|-----------------------------------|
| 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 13%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否(个人买家)| 一般计税(按销售货物税率) |
| 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 | 3%减按2%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否 | 简易计税(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结论:您公司销售的固定资产若此前已抵扣13%进项税,现在销售给个人时,必须按13%税率开具普通发票,并按此税率申报增值税。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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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06月19日
作为资深会计,可以明确回复您:只要企业销售了固定资产,就必须依法开具发票,无论谁是销售主体或中介方。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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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票开具的法定责任
1. “谁销售、谁开票”原则
-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必须由实际销售方向购买方开具。
- 即使通过二手车行交易,若企业是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让方(即实际销售方),则企业必须向买方开具发票,除非二手车行作为买方先购入资产再转售(此时企业需向二手车行开票,二手车行再向个人开票)。
2. 中介方无权开票
- 如果二手车行仅作为中介(未实际购买资产),则企业仍需直接向个人开票,二手车行不得开具发票。否则可能构成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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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开票的税务规则
1. 一般纳税人企业
- 已抵扣进项税的资产:按13%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因购买方为个人)。
- 未抵扣进项税的资产:可适用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减按2%纳税,此时需开具普通发票并注明“免税”(但需在税务申报时按2%计算应纳税额)。
- 放弃减税:若选择按3%全额纳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买方为一般纳税人并主动要求)。
2.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 按3%征收率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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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见误区澄清
1. 二手车行直接开票给个人的前提条件
- 仅当二手车行是实际买方(即企业将资产卖给二手车行,二手车行再转售给个人)时,才由二手车行向个人开票。
- 若二手车行仅为中介,企业必须直接向个人开票,否则属于逃避开票责任。
2. 通过交易市场开票的特殊性
- 若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销售,可由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此时企业无需重复开票。但需确保交易流程符合市场监管要求(如资金流转、合同签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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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操作建议
1. 明确交易角色
- 与企业合作的二手车行确认其是“买方”还是“中介”,明确开票责任归属。
- 若二手车行作为买方,企业需与其完成开票;若为中介,企业需直接向个人开票。
2. 税务申报与留存证据
- 无论开票对象是谁,企业均需按实际销售情况申报增值税(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
- 留存交易合同、付款记录、二手车行的服务协议等资料,以备税务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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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结
| 情形 | 开票主体 | 企业责任 | 税率/征收率 |
|-------------------------|-----------------------|------------------------------------------|-----------------------|
| 企业直接销售给个人 | 企业开具发票 | 按13%或3%减按2%开票并纳税 | 13%或3%减按2% |
| 二手车行作为买方再销售 | 企业→二手车行开票 | 企业按交易金额开票并纳税 | 同上 |
| 二手车行仅为中介 | 企业直接向个人开票 | 企业需直接开票并纳税 | 同上 |
| 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 | 交易市场开具统一发票 | 企业无需直接开票 | - |
核心原则:发票必须由实际销售方开具,企业无法通过中介转移开票责任。若未依法开票,可能面临虚开发票或逃税风险。建议结合交易模式选择合规操作,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细节。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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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师
06月07日
(抿了一口茶,翻着账本)毕业礼炮啊……听好咯!学校买的礼炮属于活动耗材,账务上应该归到“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里的“专用材料费”或者“活动经费”。要是当地财政有严格分类,可能得开“文化宣传用品”甚至“办公用品-庆典用品”。但记住!抬头一定要写学校全称,别搞成个人名字。还有啊,发票内容要和实际用途对得上,别整那些花里胡哨的,税务查账的时候很麻烦的。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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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06月19日
以下是针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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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通过二手车行作为中介时,发票开具责任
1. 二手车行作为中介的角色
- 若二手车行仅提供中介服务(如撮合交易、协助过户),并未实际购买固定资产,则交易的买卖双方仍是企业和个人。
- 此时企业需直接向个人开具发票,二手车行不得开具发票(因其非交易主体)。
- 税务依据: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应“谁销售、谁开具”,中介方无权开具销售方的发票。
2. 二手车行作为买方再销售
- 若二手车行先从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再转卖给个人,则:
- 企业需向二手车行开具发票(如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简易计税发票);
- 二手车行再向个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 税务依据:企业与二手车行的交易需单独开票,二手车行与个人的交易由其自行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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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纳税人企业向个人开票的税率及纳税规则
1.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 一般情形:
- 若固定资产为一般纳税人期间购入且已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时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票)。
- 若固定资产为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购入或未抵扣进项税额,可按简易办法3%征收率减按2%缴纳增值税,此时需放弃开具专票。
2. 特殊情况
- 若企业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销售,可由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此时企业无需重复开票。
- 若直接销售给个人,需按上述规则开票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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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建议
1. 明确二手车行的角色
- 若二手车行仅为中介,企业需直接向个人开票,并按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规则申报增值税。
- 若二手车行作为买方,企业需与其完成交易开票,后续二手车行再向个人开票。
2. 税务申报要求
- 无论是否通过二手车行,企业均需按实际销售情况申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根据资产购入时的状态确定(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
3. 风险提示
- 避免“名义交易”:若企业未实际转让资产给二手车行,却由二手车行直接向个人开票,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 留存证据:需保存交易合同、付款记录、二手车行的服务协议等资料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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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 情形 | 开票主体 | 企业开票责任 | 税率/征收率 |
|-------------------------|-----------------------|--------------------------------------|-----------------------|
| 二手车行仅作为中介 | 企业直接向个人开票 | 企业需开具发票(普票) | 13%或3%减按2% |
| 二手车行作为买方再销售 | 企业→二手车行开票 | 企业需向二手车行开具发票 | 同上 |
| 二手车行通过交易市场 | 交易市场开具统一发票 | 企业无需直接开票 | - |
建议:与企业合作的二手车行确认其业务模式(中介还是买方),并根据角色划分开票责任,确保税务合规。
金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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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06月19日
是的,您的理解基本正确。在二手车交易中,二手车行直接开票给买方是更规范且常见的操作方式,企业无需直接向个人开票。以下是具体分析及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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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车行直接开票的合理性
1. 交易实质与开票主体
- 如果二手车行是交易的实际卖方(例如:企业将固定资产卖给二手车行,二手车行再转卖给个人),则二手车行应作为销售方直接向买方开具发票。
-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如企业将资产卖给二手车行)需单独开具发票,与企业和个人之间的交易无关。
2. 税务合规性
- 二手车行通常具备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资质,这类发票专门用于二手车交易,且买方为个人时,发票可直接开给个人,无需增值税专用发票。
- 企业通过二手车行交易时,只需按与二手车行的成交价格确认收入或损失,并以二手车行的发票作为入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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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如何入账
1. 企业与二手车行的交易
- 企业将固定资产卖给二手车行时,需按实际收款金额向二手车行开具发票(如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简易计税发票)。
- 会计分录示例:
```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需]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二手车行支付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如需]
```
2. 二手车行与个人的交易
- 二手车行向个人销售时,由其直接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给买方,企业无需参与。
- 企业以二手车行支付的款项为基准确认收入,并以二手车行的付款凭证及发票作为入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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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 交易链条清晰
- 企业与二手车行签订的合同需明确交易价格、责任划分(如过户手续、税费承担等),避免因交易链条模糊引发税务风险。
- 若企业直接与个人签订协议,但通过二手车行收付款,可能被认定为“名义交易”导致虚开发票风险。
2. 发票与资金匹配
- 企业收到的款项应与二手车行支付的金额一致,避免资金回流(如个人将款项转回企业),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虚构交易。
3. 税务申报要求
- 企业需按与二手车行的交易金额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与二手车行如何开票给个人无关。
- 若企业直接开票给个人,需确保增值税计税方式正确(一般计税或简易计税),并留存交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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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
- 正常流程:企业将固定资产卖给二手车行 → 企业给二手车开发票并收款 → 二手车行转卖给个人并开票给个人 → 企业以二手车行的付款凭证入账。
- 风险提示:若二手车行要求企业直接开票给个人,需确保交易真实、资金流向合理,并符合“三流一致”(合同、发票、资金)原则,否则可能引发税务稽查风险。
建议与企业合作的二手车行确认其开票流程,并保留完整的交易合同、付款记录及发票复印件,以备税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