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临时报告主要由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负责。
具体而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上市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当发生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发行人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临时报告主要由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负责。
具体而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履行报告义务。董事长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上市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当发生可能对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发行人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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