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本法转权益法时,合并报表中计算处置损益时,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是按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具体逻辑如下:
核心原理
- 企业合并(尤其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报表层面需将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后续计算其持续变动时,也需以该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量。
- 因此,处置部分股权转为权益法核算时,合并报表中计算处置损益涉及的“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需基于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净资产来计算。
公式与示例
假设处置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按权益法核算,合并报表中处置损益的简化逻辑为:
处置损益= 处置价款+ 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 自购买日开始按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 商誉+其他综合收益等结转金额
其中,“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 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 按公允价值调整后至处置日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变动。
举例说明
- 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账面价值900万元,差额100万元为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折旧年限10年,直线法)。
- 至处置日,被购买方按账面价值计算的净利润为200万元,按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净利润 = 200 - 100/10 = 190万元。
- 则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00 + 190 +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等,而非按账面价值1000(900+200)计算。
关键总结
合并报表遵循“公允价值持续计量”原则,处置损益计算中涉及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必须以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后的数据为准,而非账面价值。这是因为合并报表层面需反映购买日公允价值对后续计量的影响。
在成本法转权益法时,合并报表中计算处置损益时,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是按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具体逻辑如下:
核心原理
- 企业合并(尤其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报表层面需将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后续计算其持续变动时,也需以该公允价值为基础持续计量。
- 因此,处置部分股权转为权益法核算时,合并报表中计算处置损益涉及的“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需基于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净资产来计算。
公式与示例
假设处置部分股权后剩余股权按权益法核算,合并报表中处置损益的简化逻辑为:
处置损益= 处置价款+ 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 自购买日开始按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 商誉+其他综合收益等结转金额
其中,“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 = 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 按公允价值调整后至处置日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变动。
举例说明
- 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账面价值900万元,差额100万元为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折旧年限10年,直线法)。
- 至处置日,被购买方按账面价值计算的净利润为200万元,按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净利润 = 200 - 100/10 = 190万元。
- 则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00 + 190 +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等,而非按账面价值1000(900+200)计算。
关键总结
合并报表遵循“公允价值持续计量”原则,处置损益计算中涉及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必须以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后的数据为准,而非账面价值。这是因为合并报表层面需反映购买日公允价值对后续计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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