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理解有一定道理,但不够全面
一、个别报表
当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权益法核算 )时,个报调整净利润需同时考虑两类差异: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
若被投资方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一致,投资方需按 “公允价值口径” 调整被投资方净利润。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的内部交易(如买卖存货、固定资产 )产生的未实现损益,需在计算投资收益时抵销(按持股比例扣除 )。
二、合并报表(控制关系下编制合并报表时)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报表中,对被投资方净利润的调整,核心是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但内部交易的处理更复杂:
1.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的调整
因为合并报表要体现 “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量”,需将被投资方净利润调整为 “公允价值口径”(补提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导致的折旧、摊销、成本结转 )。
2. 内部交易的处理
合并报表中,内部交易的损益抵销不是 “调整净利润”,而是通过 “抵销分录” 单独处理:
顺流交易(投资方卖给被投资方 ):
个报中已按持股比例扣除未实现损益,合报中需 “恢复”(因为合报层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体现在投资方的收入 / 成本,而非被投资方净利润 )。
逆流交易:
个报中按持股比例扣除未实现损益,合报中需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 和 “少数股东损益”(因为未实现损益影响了少数股东的权益 )。
三、一句话总结差异
个报(权益法):调整净利润需同时考虑公允价值差异和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直接调整投资收益 )。
合报(控制关系):调整净利润主要考虑公允价值差异(让被投资方净利润反映公允价值口径 );内部交易损益通过抵销分录单独处理(不直接调整净利润,而是调整报表项目 )。
个报调整乙的净利润:
调整后净利润 = 乙账面净利润 - 100/10(公允价值折旧调整 ) - 50× 持股比例(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 )
合报(假设甲控制乙,非同一控制 ):
先调整乙净利润 = 乙账面净利润 - 100/10(公允价值折旧调整 );
然后编制抵销分录,处理内部交易存货的未实现损益(如抵销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等 )。
你的理解有一定道理,但不够全面
一、个别报表
当投资方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权益法核算 )时,个报调整净利润需同时考虑两类差异: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
若被投资方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一致,投资方需按 “公允价值口径” 调整被投资方净利润。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的内部交易(如买卖存货、固定资产 )产生的未实现损益,需在计算投资收益时抵销(按持股比例扣除 )。
二、合并报表(控制关系下编制合并报表时)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报表中,对被投资方净利润的调整,核心是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但内部交易的处理更复杂:
1.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的调整
因为合并报表要体现 “购买日公允价值持续计量”,需将被投资方净利润调整为 “公允价值口径”(补提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导致的折旧、摊销、成本结转 )。
2. 内部交易的处理
合并报表中,内部交易的损益抵销不是 “调整净利润”,而是通过 “抵销分录” 单独处理:
顺流交易(投资方卖给被投资方 ):
个报中已按持股比例扣除未实现损益,合报中需 “恢复”(因为合报层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体现在投资方的收入 / 成本,而非被投资方净利润 )。
逆流交易:
个报中按持股比例扣除未实现损益,合报中需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 和 “少数股东损益”(因为未实现损益影响了少数股东的权益 )。
三、一句话总结差异
个报(权益法):调整净利润需同时考虑公允价值差异和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直接调整投资收益 )。
合报(控制关系):调整净利润主要考虑公允价值差异(让被投资方净利润反映公允价值口径 );内部交易损益通过抵销分录单独处理(不直接调整净利润,而是调整报表项目 )。
个报调整乙的净利润:
调整后净利润 = 乙账面净利润 - 100/10(公允价值折旧调整 ) - 50× 持股比例(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 )
合报(假设甲控制乙,非同一控制 ):
先调整乙净利润 = 乙账面净利润 - 100/10(公允价值折旧调整 );
然后编制抵销分录,处理内部交易存货的未实现损益(如抵销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存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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