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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电子商务,没有即征即退,没有加计抵减。申报企业所得税,这...

普通电子商务,没有即征即退,没有加计抵减。申报企业所得税,这个数据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不知道怎么修改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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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提示显示您的增值税减免合计数(20927.27)大于“营业外收入”金额(861.68),系统认为可能存在未正确核算的政府补助收入。 您需确认是否在“营业外收入”中漏记了与增值税相关的政府补助(如即征即退、加计抵减等)。 若确实无此类收入,可在申报表中检查“营业外收入”栏是否填写错误,或联系税务机关核实数据来源。 建议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具体减免明细,确保与实际业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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