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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

两个公司合租了一个办公室,现在出租方只开给一家公司发票,请问...

两个公司合租了一个办公室,现在出租方只开给一家公司发票,请问怎么做账,两个公司之间还需要签租房合同吗?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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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老会计,下面我给你分析下这种情况的做账方式以及两个公司之间是否需要签租房合同。 ### 一、做账方面 1. 收到发票的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 - A公司应按照发票金额全额确认租赁费用,借记“管理费用 - 租赁费”(或根据实际使用部门计入相应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 同时,对于代另一家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支付的租金部分,应确认为对B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借记“其他应收款 - B公司”科目,贷记“管理费用 - 租赁费”科目(代付部分)。 - 例如,房租总共10万,发票开给A公司,A公司实际使用成本5万,另外5万是替B公司支付的。A公司做账时,先全额确认10万租赁费用,再将属于B公司的5万部分挂其他应收款。 2. 未收到发票的公司(B公司): - B公司由于未直接取得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这笔租赁费用。但可以根据与A公司的约定,将支付给A公司的租金借记“预付账款 - A公司”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 后续取得A公司开具的租金收据等凭证时,可作为内部核算依据,但在税务上可能无法认可。 ### 二、两个公司之间是否需要签租房合同 1. 从法律和税务角度:建议两个公司之间签订租房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金分摊方式、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这样可以在法律上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2. 从税务处理角度:如果两个公司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税务部门可能会认为这种费用分摊缺乏合理依据,从而对相关费用的税前扣除提出质疑。有了合同约定,能更清晰地证明费用分摊的合理性。 3. 从企业内部管理角度:签订合同有助于规范双方的行为,明确各自的责任,便于对租赁事项进行管理和监督。 总之,两个公司合租办公室,出租方只开给一家公司发票的情况下,收到发票的公司要妥善处理账务,未收到发票的公司要做好内部核算。同时,两个公司之间最好签订租房合同,以保障双方权益,确保费用分摊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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