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问答 > 会计实务

会计实务

A施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分包B公司工程,分包部分为清包工。为什...

A施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分包B公司工程,分包部分为清包工。为什么B公司让A公司开3%的专票?为啥开了专票A公司不能抵扣A公司收的合规进项,但是B公司却可以把A公司开的分包发票抵扣了?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5年05月12日
回答 1
(推了推老花镜)这个问题问得好,涉及建筑行业增值税的底层逻辑。我分三点给你讲明白: 一、为什么B公司要求A公司开3%专票? 1. B公司的税务策略 B公司作为总包方,若其项目符合“清包工”条件(即施工方仅提供劳务,不采购主材、不使用大型机械),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B公司要求A公司开3%专票,本质是让A公司以“清包工”名义选择简易计税,从而减少B公司取得进项税后抵扣的税额损失——因为3%的进项税比一般计税9%的进项税成本低得多。 2. A公司为何愿意开? A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若自身符合“清包工”条件(如只提供人工+辅材),选择简易计税可避免采购主材时取得的进项税转出困扰(例如买建材的13%进项税无法抵扣)。虽然开3%专票导致A公司少缴增值税,但可能因进项税本身较少(如人工成本为主),实际税负反而更低。 二、A公司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原因 一旦A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开3%专票),根据税法规定,其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例如: - 若A公司采购了10万元建材(税率13%),正常情况下可抵扣1.3万进项税; - 但选择简易计税后,这1.3万需全部计入成本,导致实际税负增加。 因此,A公司需谨慎判断:若进项税较多(如甲供材项目),选择简易计税可能反而吃亏;若纯劳务为主(进项税少),则3%税负可能更优。 三、B公司为何能抵扣A公司的发票? B公司作为总包方,若其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9%),即使A公司开的是3%专票,B公司仍可按3%税额抵扣销项税。例如: - B公司总包收入1000万(销项税90万),支付A公司分包款200万(进项税6万); - B公司实际纳税额 = 90万 - 6万 = 84万,而A公司只需按200万×3%交税6万。 对B公司而言,通过要求A公司开3%专票,既降低了自身税负,又避免了A公司因进项税多而拒绝低价分包的可能。 --- 总结:税收洼地与博弈 这是建筑行业常见的税务安排:总包方利用分包方的简易计税降低自身税负,分包方则通过放弃进项抵扣换取低税率优势。但需注意风险——若A公司实际不符合“清包工”条件(如自行采购主材),贸然开3%专票可能被认定为偷税!建议A公司提前与税务部门确认资质,并核算进项税规模后再做选择。
更多
0
讨论4
0/9)
发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