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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有问题请教:企业2018年设立,小规模纳税人,注册资金认...

老师好!有问题请教:企业2018年设立,小规模纳税人,注册资金认缴300万,股东2人,甲200万,乙100万。2023年8月甲转入资金120万,乙转入资金30万。请教您: 1.入资当月是否需要申报印花税?如果次年再申报会不会有滞纳金?还是可以等全部入资款到账一起申报? 2.两个股东是不是必须是按照章程所列个人认缴数额由本人账户转账,才算完成注册资金到位? 3.公司当季度开具专票5万,普票20万,可以享受季度30万免税吗?还是全额都要申报缴税? 谢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2024年12月03日
回答 1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以下是我的解答: 1. 关于印花税的申报问题,通常情况下,印花税是在资金入账时产生的应税行为。因此,当甲和乙分别转入资金时,应当在当月进行印花税的申报。如果次年再申报,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具体需要参考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一般来说,建议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及时申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 对于股东出资的问题,确实需要按照公司章程所列的个人认缴数额由本人账户转账,才算完成注册资金到位。这是为了确保公司的注册资本真实有效,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关于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部分,免征增值税。但是,这个政策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不能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等。具体是否可以享受这个政策,还需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的公司符合条件,那么可以享受季度30万免税的政策;否则,就需要全额申报缴税。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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