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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初期,发生有十几万的费用没有发票,个人垫付的,现在想...

公司成立初期,发生有十几万的费用没有发票,个人垫付的,现在想从公司的账面把这些费用走出去,怎么做比较合理呢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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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眼镜,拿起计算器噼里啪啦按几下)这种情况在小公司初期挺常见的,但处理起来得讲究技巧。首先你得明白,没发票的账务处理就像走钢丝,得在合规和实际之间找平衡。 第一步,先区分这些费用是什么性质。如果是给员工的劳务费、材料费这种,可以让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你跟对方好好说,现在代开发票也挺方便的,税费平摊一下,总比被税务稽查强。 要是实在拿不到发票,就得考虑用其他合规的凭证替代。比如签个付款协议,把交易过程写得明明白白,附上银行转账记录、收据这些。但记住,这种处理有风险,得确保业务是真实的,别弄成虚开发票。 还有招更狠的——让股东把钱转成借款,签个借款协议,约定好利息和还款时间。这样既能把费用冲掉,还能避免股东觉得吃亏。不过这招得谨慎用,别变成抽逃注册资本了。 最后提醒你,不管用哪种方法,都得留好证据链。合同、收据、转账记录、沟通记录,一样都不能少。税务稽查的时候,你能证明业务真实,就算没发票,也能少挨点罚。哦对了,下不为例啊,老这么搞迟早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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