淼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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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06月17日
(拿起钢笔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同学啊,这个问题要分情况看。一般来说,汇算清缴调增业务招待费属于税会差异,不需要在25年的账上补做分录。但有些特殊情况要注意:
1. 如果属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比如发现24年账务处理有误(如多记或少记招待费),需要在25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补记账。但这种情况和汇算清缴调增无关,纯属账务差错更正。
2. 如果是单纯税务调整:比如24年实际发生10万招待费,会计上已正常记账,只是税法只让扣5万,这种情况下不需要补做任何分录。税务调整只在申报表体现,不影响财务报表。
3. 特殊情况要补记:如果税务稽查要求补缴税款,且涉及账务调整(如发现白条入账不合规),可能需要在25年补记费用并调整应交税费。但这是稽查问题,不是常规汇算清缴。
举个栗子:假设24年招待费10万已正常记账,汇算清缴调增5万。25年不需要做任何分录,只需在24年汇算清缴申报表体现调增即可。但如果24年少记了3万招待费,25年发现后需要:
```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0
贷:应收账款/现金等 3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500(3万×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0
```
总之,常规汇算清缴调增不用补记,税会差异通过申报表调节。如果涉及账务差错或税务稽查,才需要补做分录。记住,会计处理要遵循"账税分离"原则,报表按会计准则,纳税按税法,两者通过附注和申报表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