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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整...

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整个季度里,未达30万,免增增值税,对于未达征税点的“应交税费”科目,怎么处理,会计分录是什么。我想曦月老师讲解。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5月15日
回答 1
竹子老师
竹子老师 回答于05月15日
金牌答疑老师
学员你好,咱们来好好聊聊这个问题。 对于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整个季度里未达30万免征增值税的情况,“应交税费”科目的处理及会计分录如下: ### 发生销售业务时 - 情况一: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情况二: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尚未收到款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这里按照正常情况确认收入并计提应交增值税,因为此时还不知道本季度是否能达到起征点,所以先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 季度末确定未达起征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因为根据政策规定,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额免征,之前计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就相当于企业的一项利得,所以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举个例子,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第一季度销售商品取得收入20万元(不含税),在发生销售业务时: 借:银行存款 206000(假设款项已收到,此处简化计算不考虑其他因素)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0 季度末确定该季度销售额未达30万,增值税免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0 贷:营业外收入 6000 这样处理既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又能准确反映企业的税务情况和实际享受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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