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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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10月16日
小规模纳税人开票时,增值税是含在发票金额里的,但会计处理上:
✅ 增值税部分不计入成本,要单独核算。
👉 举个例子:
你收到一张1065元的劳务发票(税率1%):
- 含税金额:1065元
- 不含税收入:1065 ÷ (1+1%) = 1054.46 元 → 计入成本
- 增值税额:10.54 元 → 单独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 正确分录:
```
借:营业外支出 / 劳务成本 1054.4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54
贷:银行存款 1065.00
```
⚠️ 小规模纳税人虽然简易计税,但不能把税直接算进成本,否则会多记费用、影响利润和所得税申报。
✅ 总结: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价税合计是含税,但会计入账时:
🔹 成本用不含税金额
🔹 税额单独列示
🔹 不计入成本,也不冲销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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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10月11日
不客气,您理解得很到位!有需要随时来问,祝您工作顺利!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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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10月11日
这张发票是农业合作社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备注栏注明“自产农产品销售”,但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
原因如下:
1. 销售方为农业合作社(非个人),虽属农业生产者,但其开具的是普通发票,未标注“自产农产品”字样;
2. 项目名称写的是“食用香菇”,未体现“自产农产品”或类似关键信息;
3. 根据政策,一般纳税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需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注明“自产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由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 正确做法:
若销售方为农业合作社,应由其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并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自产农产品——香菇”等格式,才能作为抵扣凭证。
📌 结论:不能抵扣进项税,建议要求对方补开合规发票。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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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师
10月10日
是的,可以直接这样做账。
你的情况是:
- 原蓝字发票已开具,但之前未入账;
- 现在通过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进行冲销(即“红冲”),且已收到红字发票。
✅ 正确做法是:
直接根据红字发票做冲销分录,无需先补记原蓝字发票。因为:
1. 原业务未入账,相当于“虚拟存在”;
2. 红字发票是对原交易的撤销,视为对未入账事项的“反向处理”;
3. 会计上可直接用红字冲销分录反映该事项。
你的分录如下(按表格金额):
```
借:应收账款——浮梁荻湾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18,5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茶叶 18,386.1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专用) 183.86
```
> 注:因原未入账,此笔为“冲销”操作,所以用红字冲减。若系统支持负数,直接录入负数即可。
✅ 总结:
可以,直接按红字发票金额做账,无需补记原蓝字发票。这是合规处理方式。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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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师
10月10日
不需要“先入账再红冲”。
这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是直接用于冲销原已开具的蓝字发票,属于红字冲销流程中的第一步,并不需要你先做账再冲。
正确流程是:
1. 收到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根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2. 凭红字发票做账务处理,冲减原收入和税额;
3. 红字发票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 所以:直接用红字发票做账即可,无需先入账再冲。
注意:若原蓝字发票已抵扣,需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做进项税转出。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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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9月26日
无特种设备则完成营业执照增项后即可合法开展普通设备租赁。注意按市场价定价开票,折旧额≠计税依据,需单独核算租赁收入成本,确保财税合规。
竹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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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师
09月26日
仅增加租赁业务到营业执照不够,若涉及特种设备还需行业资质许可。政府补贴不影响经营资格认定,但需确保设备权属清晰且不存在限制性约定。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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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10月11日
您好,这张发票虽然备注栏有“自产农产品销售”字样,且为税务机关代开,但仍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条件。
关键点在于:
-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在发票票面明确标注“自产农产品”字样(通常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而非仅在备注栏注明;
- 此票“项目名称”写的是“香料原料香料原料肉桂 桂丝”,未体现“自产农产品”核心信息,无法作为农产品收购凭证使用。
✅ 合规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样例特征:
1.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
2. 项目名称:直接写“自产农产品”或“农产品名称+自产农产品”;
3. 备注栏:可写“自产农产品销售”;
4. 销售方:个人或农业生产者,有纳税人识别号;
5. 税率:免征或适用0%;
6. 代开机构: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
📌 示例(文字描述):
> 项目名称:自产农产品——肉桂(桂丝)
> 规格型号:散装
> 单位:千克
> 数量:500
> 单价:16
> 金额:8000.00
> 税率/征收率:免征
> 备注:自产农产品销售
⚠️ 注意:此类发票需由税务机关代开,且必须在“项目名称”栏体现“自产农产品”字样,才能用于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
👉 建议:要求对方重新开具符合上述要求的发票,或由税务机关补开合规版本。
希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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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10月11日
这张发票属于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不能作为农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
原因如下:
1. 发票上明确标注“税务代开”,且代开发票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说明是税务局代开。
2. 但该发票未注明“自产农产品”字样(仅在备注栏写“自产农产品销售”),也未按《农产品收购发票》格式开具,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抵扣条件。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自产农产品,可凭由税务机关代开的、注明“自产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
结论:虽为税务机关代开,但因未体现“自产农产品”关键信息,不能用于计算抵扣进项税。建议联系开票方确认是否可补开合规发票。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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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10月16日
这张发票是员工开给你的劳务费发票(含税1065元,税率1%),你作为企业支付方,账务处理如下:
✅ 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
因为这不是雇佣关系下的工资薪金,而是个人提供劳务的应税收入,属于“其他支出”或“劳务成本”,不属于工资范畴。
📌 正确账务处理:
```
借:营业外支出 / 劳务成本 1054.4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10.54
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1065.00
```
- 不含税金额 = 1065 ÷ (1+1%) = 1054.46 元 → 计入成本
- 增值税额 = 10.54 元 → 纳税申报时计入销项税
⚠️ 关于企业所得税:
- 这笔费用在汇算清缴时,可以在税前扣除,但需附上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
- 不能填入“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应在“其他支出”或“劳务费”中列支;
- 需注意:个人代开劳务发票,企业需代扣代缴个税(20%),否则存在税务风险。
✅ 总结:
❌ 不走“应付职工薪酬”
✅ 走“营业外支出”或“劳务成本”
✅ 按不含税金额入账
✅ 代扣个税并申报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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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10月15日
是的,你说得对!
小规模纳税人开票时,发票上的“价税合计”就是含税金额,也就是企业实际支付给个人的总金额。
但会计入账时:
- 成本费用按不含税金额入账(价税合计 ÷ (1+征收率))
- 增值税部分单独核算,不计入成本
举个例子:
你支付3000元劳务费(含税),税率3%
→ 不含税收入 = 3000 ÷ 1.03 ≈ 2912.62 元
→ 增值税额 = 87.38 元
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 劳务成本 2912.6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87.38
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3000.00
✅ 所以:
- 发票写的是含税价(3000),是对的;
- 但记账时不能用3000直接做成本,必须换算成不含税金额。
👉 小结:开票是含税,入账是不含税,这是标准做法。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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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10月15日
你这个问题非常典型,我来帮你理清楚:
✅ 企业给员工发3000元劳务费,这3000元是含税金额,即发票上写的金额。
➡️ 这个3000元是企业实际支付的总金额(含增值税),不是不含税收入,也不是员工到手工资。
📌 正确处理方式:
1. 入成本:用 不含税金额 入账
例如:3000 ÷ (1+3%) = 2912.62 元 → 计入“营业外支出”或“劳务成本”
2. 增值税:3000 - 2912.62 = 87.38 元 → 作为“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或“其他应付款”核算
3. 个人所得税:按 2912.62元 为基数计算个税(不扣增值税)
4. 员工到手工资:3000 - 个税 = 实际到账金额
⚠️ 注意:你不能用3000直接入成本!因为3000是含税额,会计要按不含税金额确认费用,否则多记成本。
✅ 总结一句话:
开票3000元(含税)→ 成本按2912.62元入账 → 扣税基数也是2912.62元 → 实际支付3000元。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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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10月10日
你说得对,退还现金给顾客,库存现金应该减少。
但看35号凭证的分录:
- 借:库存现金 210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这明显是 “借方”记了现金增加,反了!
✅ 正确处理应该是:
- 借:主营业务收入(冲减收入)
- 借:应交税费(冲减销项税)
- 贷:库存现金(支付现金给顾客)
所以这个凭证是 错误的!
“库存现金”不应该在借方,而应在贷方,表示现金流出。
👉 结论:该凭证记账方向错误,应更正为“贷记库存现金”。
曦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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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师
10月10日
记35号凭证是“顾客退货”业务,退回的是现金,不是商品入库。
关键点:
- 顾客退货时,超市退还现金给顾客,所以“库存现金”增加(借方)。
- 同时冲减之前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贷方),体现销售退回。
- 没有库存商品入库,是因为顾客退货后,商品并未重新入库,而是直接销毁或处理了(比如质量问题无法再售)。
所以:
✅ 库存现金增加 → 是退钱给顾客
❌ 没有库存商品增加 → 因为商品没收回或不入库
这是“只退款不收货”的情况,常见于质量差、破损等不可再销售的商品。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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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10月15日
你遇到的这个问题,关键在于理解发票金额 ≠ 实际工资。
正确逻辑是:
✅ 劳务发票上的含税金额是企业支付给个人的总金额(包括税),这个金额是企业实际支出的钱。
✅ 但员工到手工资 = 含税金额 - 个税、社保等扣款,不等于发票金额。
✅ 企业账务上,应按不含税金额确认成本费用,增值税部分作为附加税处理。
所以:
- 群里说“开票含税金额就是开工资金额”——这是从企业支付角度说的,可以理解为支付总额;
- 豆包说的是对的:发票含税额不是员工实发工资,也不是会计入账的纯成本。
👉 结论:企业记账时,用不含税金额入成本;支付金额以发票含税额为准。两者不矛盾,只是核算口径不同。
木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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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晓老师
10月15日
若收到的劳务发票金额是含税价,需分离出不含税收入作为实际工资入账。即先换算不含税金额(含税金额÷(1+征收率)),以此作为工资支出依据,税额单独计入进项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