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眼镜,拿起计算器噼里啪啦按几下)小年轻啊,这事儿得掰扯清楚。首先咱得明确几个关键点:
1. 原租赁合同主体问题
A公司现在是租赁合同的主体,想拆分成B和C,那原来的合同能不能直接转?要看合同条款有没有约定“转租”或“合同主体变更”的条款。如果没有,房产公司大概率不会同意直接把A换成B和C——毕竟人家签的是A公司,不是“A公司分裂后的未知新公司”。
2. 操作路径建议
要么终止原合同,B和C分别重签,但房产公司可能涉及违约金或涨房租;要么协商合同主体变更,把A的承租权部分转给B和C,但需要房产公司书面同意。更稳妥的方案是:B和C作为A的子公司,以A的名义继续履行原合同,内部划分使用区域,这样不用改合同,但法律上还是A的责任。
3. 税务和账务处理
如果B和C要独立签合同,租金发票得分两头开,但原A的租赁债权债务得划清楚。建议找房产公司协商,把原合同解约,重新签两份新合同,同时在拆分协议里写明A的租金支付义务由B和C按比例承担,避免扯皮。
4. 风险点
房产公司可能趁机涨租或拒签,得提前谈拢。另外,拆分后B和C的注册地址如果是同一个商场,得确认房产公司是否允许“一址多照”——很多商场不让这么操作,得偷偷塞包烟打听清楚。
总之,先啃合同条款,再抱紧房产公司大腿谈条件,别急着注销A,过渡期让B和C蹭A的合同,最稳当。
(推眼镜,拿起计算器噼里啪啦按几下)小年轻啊,这事儿得掰扯清楚。首先咱得明确几个关键点:
1. 原租赁合同主体问题
A公司现在是租赁合同的主体,想拆分成B和C,那原来的合同能不能直接转?要看合同条款有没有约定“转租”或“合同主体变更”的条款。如果没有,房产公司大概率不会同意直接把A换成B和C——毕竟人家签的是A公司,不是“A公司分裂后的未知新公司”。
2. 操作路径建议
要么终止原合同,B和C分别重签,但房产公司可能涉及违约金或涨房租;要么协商合同主体变更,把A的承租权部分转给B和C,但需要房产公司书面同意。更稳妥的方案是:B和C作为A的子公司,以A的名义继续履行原合同,内部划分使用区域,这样不用改合同,但法律上还是A的责任。
3. 税务和账务处理
如果B和C要独立签合同,租金发票得分两头开,但原A的租赁债权债务得划清楚。建议找房产公司协商,把原合同解约,重新签两份新合同,同时在拆分协议里写明A的租金支付义务由B和C按比例承担,避免扯皮。
4. 风险点
房产公司可能趁机涨租或拒签,得提前谈拢。另外,拆分后B和C的注册地址如果是同一个商场,得确认房产公司是否允许“一址多照”——很多商场不让这么操作,得偷偷塞包烟打听清楚。
总之,先啃合同条款,再抱紧房产公司大腿谈条件,别急着注销A,过渡期让B和C蹭A的合同,最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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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莎老师
回复
小智老师
06月08日
作为一般纳税人,批发和销售化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普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税率都是9%。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销售的是有机肥产品,根据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但免征增值税的情况下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竹子老师
回复
莎**师
05月26日
(放下茶杯,推了推眼镜)2020年11月成立的公司,在“多报合一”年报系统中填写实收资本的认缴时间和实缴时间,要结合新规和实际情况处理。我干会计十多年了,给你理清楚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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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缴时间的填写
1. 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填
- 认缴时间以公司章程里约定的股东出资最终时限为准。比如章程写“2025年12月31日前缴足”,就填这个日期,不要填公司成立时间(2020年11月)。
- 如果章程没有明确时间,或者写的是“无固定期限”,直接填“长期”或“/”(具体看系统选项,部分省份允许留空或填“长期”)。
2. 政策依据
- 根据《公司法》和市场监管总局规定,认缴时间以章程约定为准,与成立时间无关。2020年成立的公司适用认缴制,除非特殊行业(如金融、保险等),否则工商不强制实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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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实缴时间的填写
1. 填实际到账时间
- 实缴时间指股东实际完成出资的日期,以银行进账单、验资报告或股东出资凭证上的时间为准。
- 例如:2023年5月通过银行转账实缴了部分资本,就填“2023年5月X日”。
2. 未实缴的部分
- 如果股东还未实缴,实缴时间留空或填“/”。系统通常只要求填写已实缴部分的信息,未实缴的不用填。
3. 注意年报截止时点
- 如果是2024年填报2023年度年报,只需填写2023年内发生的实缴记录。2024年新实缴的资本,属于下一年度报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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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特殊情况处理
1. 2024年新《公司法》的影响
- 2024年7月1日后,新注册公司需在5年内完成实缴,但2020年成立的老公司仍按原章程执行,不受新法5年期限约束(除非章程自行修改)。
- 如果你的公司章程未明确实缴时间,且股东尚未实缴,无需在年报中强制填写实缴时间。
2. 非货币出资的情况
- 如果实缴的是房产、专利等非货币资产,实缴时间以资产过户或评估完成日期为准,需保留评估报告和权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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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操建议
1. 核对章程和银行凭证
- 翻出公司章程,确认认缴时间;检查银行流水、验资报告,确保实缴时间准确。
- 例如:章程写“2025年实缴”,但2023年已缴了30%,则认缴时间填“2025年X月X日”,实缴时间填“2023年X月X日”。
2. 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 部分省份要求认缴时间必须填到年月日,不能模糊写“长期”;实缴时间若未发生,可填“/”或留空。
- 填报前拨打当地市场监管局电话,确认最新填报要求(各地可能有细微差异)。
3. 避免踩坑
- 不要混淆“认缴”和“实缴”:认缴是承诺,实缴是兑现。
- 若股东实缴后未及时做账务处理(如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可能导致报表与年报数据不符,被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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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
- 认缴时间:按章程约定的最终时限填,无时限填“长期”或留空。
- 实缴时间:填实际到账日期,未实缴的不填。
- 依据:以公司章程、银行凭证、验资报告为准,新政对老公司无追溯力。会计这行,细节就是饭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