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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社保要计提吗,当月工资次月发放的,完整分录

老师社保要计提吗,当月工资次月发放的,完整分录
我来答 关注问题 提问于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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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桌)社保必须计提!不计提怎么对得起权责发生制?干了这么多年会计,我跟你说这规矩不能破! ### 一、为啥要计提? 1. 权责发生制:当月发生的费用必须当月入账,哪怕次月才发工资交社保。这是会计基本法则,别整那些“收到发票再记账”的歪门邪道。 2. 费用匹配原则:这个月员工干活,社保成本就得算这个月,不能甩到下个月去。 ### 二、完整分录(带注解) #### 1. 当月计提社保(重点!) ```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社保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 - 注解:按员工岗位,把单位承担的社保费分到对应成本费用里。比如生产工人的社保进“生产成本”,销售员的进“销售费用”。 #### 2. 次月发工资时扣个人部分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总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实发工资)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个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 - 注解:从工资里代扣个人社保,同时记得扣个税。这时候只是“扣”,还没实际交钱。 #### 3. 次月实际缴纳社保 ```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 - 注解:这里才是真金白银交钱的时候,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一起划给社保局。 ### 三、老会计的实操忠告 1. 计提基数要准:社保局有稽查,工资总额必须和个税申报一致,别想着用最低基数糊弄。 2. 分清楚单位和个人:单位部分走“应付职工薪酬”,个人部分先挂“其他应付款”,发放工资时再冲掉。 3. 跨月处理要仔细:如果次月15号前没交社保,可能产生滞纳金,账上记得挂“应付利息”或“营业外支出”。 ### 四、典型错误案例(避坑) - 错误1:直接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不计提。后果:费用全挤在缴费月,报表丑到哭。 - 错误2:个人部分不通过“其他应付款”,直接冲“应付职工薪酬”。后果:工资表和个人欠款对不上,审计怼到你怀疑人生。 ### 五、总结口诀 “当月计提,次月缴费;单位应付,个人其他;工资代扣,分录不跨。” 按这个流程走,既合规又清晰,审计来了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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