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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

更新时间:2020-08-24 浏览量:10014
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那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呢?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特征(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期限是将来一定发生的事实(2)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3)条件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分类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解除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当事人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当促使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未成就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产生或者消灭是确定的特别提醒(1)不得附条件情形①条件与行为性质相违背。例如,法定抵销不得附条件;②条件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例如,结婚附条件。(2)“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是“条件”还是“期限”?答:都不是【例题·单选题】(2017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既可以是将来事实,也可以是过去事实B.既可以是人的行为,也可以是自然现象C.既可以是确定发生的事实,也可以是不确定发生的事实D.既包括约定事实,也包括法定事实『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既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选项B正确)。例如:条件可以约定...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追认则是指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生效时,那关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具体内容如下所示:1.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内涵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 的民事法律行为。【特别提示】一旦当事人追认,自始生效。当事人拒绝追认,自始无效。2.种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无权代理。【特别提示】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代理 三种情形。3.法律效果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特别提示】追认权为形成权。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虽然已经结束,但是2021年的可以开始准备了,因此希望所有想要报考2021年注会考试的考生都能全力备考,专心应战。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牛账网全体老师祝愿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都能金榜题名,另外关注网站,还可领取注会备考资料大礼包哦。##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查分预约通道##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撤销权是指权利人以其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撤销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权利。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故依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那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呢?撤销权的行使种类行使方期间起算点特别提醒重大误解双方3个月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撤销权属于形成权;须依诉行使;欺诈受害方1年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2)须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胁迫受害方1年胁迫行为终止(3)期间属于除斥期间;显失公平受害方1年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4)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撤销权可由司法机关主动行使B.撤销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C.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D.被撤销行为在撤销之前的效力不受影响『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A错误,撤销权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主动适用。选项B错误,撤销权的行使要受时间的限制:因重大误解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3个月,因其他事由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撤销权行使的最长期间是5年,自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选项D错误,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之时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但一经撤销,其效...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及特点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及特点。根据《民法总则》,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好几个种类,而且具有一定的特点,那有学员知道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吗?特点又是什么呢?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下一吧,具体内容如下所示:1.特点(1)该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2)应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3)撤销权人,具有选择权。可以选择撤销,也可以选择承认行为有效。(4)撤销权的行使,受特定的期限限制。【特别提示】本考点为核心考点。2.种类种类具体规定重大误解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主体、种类、质量、数量等认识错误欺诈编造虚假情况、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而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表示胁迫通过威胁,胁迫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双方之间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虽然已经结束,但是2021年的可以开始准备了,因此希望所有想要报考2021年注会考试的考生都能全力备考,专心应战。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牛账网全体老师祝愿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都能金榜题名,另外关注网站,还可领取注会备考资料大礼包哦。##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查分预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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