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注会《税法》基础考点: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来源:牛账网 作者:艾伦 阅读人数:13683 时间:2024-08-10


2024年注会《税法》基础考点:
【必学知识点39】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的确定(新5旧3)
销售新房及建筑物 | 销售旧房及建筑物 |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应提供凭据)、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
2. 房地产开发成本 | |
3. 房地产开发费用 | 2.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
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 3. 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
5. 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 目 |
1.销售新房及建筑物——房地费税利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
① 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② 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 房地产开发成本, 包括6项,即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 房地产开发费用 ——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开发费用不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而是按标准进行扣除,关键取决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处理:
① 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利息注意三点:
a. 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b. 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c. 不包括加息、罚息 。
②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关于利息的其他规定】
①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即: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② 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① 、② 项所述两种办法。
③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① 房地产开发企业:扣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②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2.存量房地产转让可扣除项目
(1) 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 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实困难,但是也并非不能成功,有志者事竟成,由于注会备考周期过于漫长、考试内容过于困难,因此干货资料在备考过程中不能缺少,现牛账网有如下注会干货资料:
资料一:注册会计师2套拔分卷+口袋书
资料二:注册会计师资料包《经济法法条》《税法必背考点》《财管必背公式》《税法必背公式》
资料三:注册会计师易错易混知识点资料包
以上列举只是部分干货资料,如果你还想获取更多干货资料,点击免费获取即可了解并下载全部干货资料哦!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