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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会《税法》基础考点: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来源:牛账网 作者:艾伦 阅读人数:13683 时间: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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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注会《税法》基础考点:


39地增

扣除项目的确定(新5旧3)

销售新房及建筑物

销售旧房及建筑物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应提供凭据)、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 房地产开发成本

3. 房地产开发费用

2.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3. 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5. 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 目


 

1.销售新房及建筑物——房地费税利

(1)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

① 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② 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 房地产开发成本 包括6项,即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3) 房地产开发费用 ——期间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开发费用不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而是按标准进行扣除,关键取决于财务费用中的利息处理:

① 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利息注意三点:

a. 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b. 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c. 不包括加息、罚息 。

②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关于利息的其他规定】

①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即: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② 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① 、② 项所述两种办法。

③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① 房地产开发企业:扣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②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加计20%的扣除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2.存量房地产转让可扣除项目

(1) 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3) 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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