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出售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来源:牛账网 作者:木槿老师 阅读人数:12159 时间:2020-04-10
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税为税基,依据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那大家知道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售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有哪些吗?不知道的一起接着往下看吧。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售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增值额x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收入额一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x100%
由于采用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因此根据增值率不同,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也不一样,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40%一扣除项目金额x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50% -扣除项目金额x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60%一扣除项目金额x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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