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税收筹划 > 小规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1%的征收率吗?

小规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1%的征收率吗?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2471 时间:2021-07-12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自强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特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小规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1%的征收率吗?!学子不怕考试难,寒窗苦读只等闲。三更灯火五更鸡,闻鸡起舞书相伴。文理兼修阅万卷,张弛有度苦有甜。更喜考试过后时,待到通过尽开颜。祝考试顺利,梦想成真!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

小规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1%的征收率吗?创建时间: 2020-08-18 14:00

答:可以。

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小规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1%的征收率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牛账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如果您还想知道更多的可以关注我们牛账网哦!也可以了解一下交税标准是多少2021,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现注册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1489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一:真的可以做到报税不加班,不出错了!

资料二:增值税、个税、社保…网上报税申报流程(电子版分享)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ssch/90651.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