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税收筹划 > 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736 时间:2023-09-06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文雯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初入职场的同学可能为“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的问题困扰。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分享,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和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做一个深入的了解和学习,这对我们的工作和学习也有一定的帮助哦!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收入低于十万元的,不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从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的两项附加计入营业外收入。但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相应地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两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教育费附加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选项,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规定: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符合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通过填报申报表及其附表履行优惠备案手续,无需报送其他资料.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小规模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的全部资讯了,看过还存有疑问的咨询牛账网答疑老师吧。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习是一件需要毅力、需要耐力的事情,在会计这个行业,政策变化、知识更新都是较为常见的事情,因此活到老学到老并非夸夸其谈,为了让小伙伴们在学习的道路上顺顺当当,牛账网现推出税务资料免费领的活动,纯干货、纯赠送,赶紧看看吧。

资料一:真的可以做到报税不加班,不出错了!

资料二:增值税、个税、社保…网上报税申报流程(电子版分享)

资料三: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四: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ssch/497693.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