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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转出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2450 时间:2023-09-01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转出,小编今天将结合案例,为大家详细介绍分享相关的具体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快来一起学习了解吧!

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我们知道,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了,那么出现销售折让、销售退回、发票有误的情况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这个时候是由购买方在系统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然后系统自动会传递到销售方开票系统,销售方下载信息后即可开具红字发票。

但是,有时候,销售方并不会及时的去下载红字信息表并及时开具出红字,比如小编作为购买方,在2019年7月就申请了一张红字信息表,上传后系统里显示的是已接收,但是销售方直到7月底还没开具红字发票。

那么8月申报期我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处理吗?

答案是肯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明确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如果你不及时转出,会出现什么情况?

申报系统会自动比对抄报税抄送的红字信息表的增值税额,如果和当期你填报的附表2第20栏不一致,就会无法申报。

某公司2020年购进的货物发生质量问题,经过和供应商协商,供应商同意折让11.3万,该公司申请开具了红字发票。

同时需要在申报表20栏填写1.3万进行转出。

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转出的具体方法,小编已经在上文与大家做了具体的整理与分享,对此有疑惑的朋友,可以仔细阅读上文学习理解哦!若是大家想要深入学习了解有关的财会知识,可以注册牛账网会员,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更深入的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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