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申报销售额明显偏低或无销售额的实际销售数据?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0540 时间:2025-05-19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申报销售额明显低于实际经营情况或申报无销售额的情形。税务机关对此类情况有一整套完善的核定机制,以确定企业实际的应纳税销售额。本文将系统介绍税务机关采用的7种主要核定方法。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税务机关最常用的一种核定方法。其原理是将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与相同或类似情况下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从而判断申报价格是否合理。
具体操作中,税务机关会收集以下证据
1. 同期同类商品或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2. 企业向非关联第三方销售相同商品的价格
3. 商品的市场公开报价
4. 行业协会发布的指导价格
如企业申报价格低于这些可比价格10%以上,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税务机关将参照可比价格进行核定调整。
二、再销售价格法
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商贸企业,通过考察商品从生产企业到最终消费者整个流转环节的价格加成情况,倒推核定企业应申报的销售额。
例如,某商品生产成本为100元,生产企业正常利润率为15%,则以115元销售给商贸企业;商贸企业正常的流通费用和利润为20%,则应对外销售138元。如果商贸企业申报销售额明显低于此价格区间,又无法提供特殊原因,税务机关将按此方法重新核定。
三、成本加成法
成本加成法主要适用于生产制造型企业,通过分析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行业平均利润率,推算合理的销售价格。
计算公式为
核定销售额 = (直接材料成本 + 直接人工成本 + 制造费用) × (1 + 行业平均成本利润率)
税务机关在应用此方法时,会参考以下数据
1. 企业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
2. 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的财务报表数据
3. 统计部门发布的行业利润率指标
4.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行业指导性利润率
四、交易净利润法
该方法重点考察企业在整个产业链中的利润分配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会分析企业的净利润水平是否与行业常规相符。
实施步骤包括
1. 确定企业实际获得的净利润率
2. 收集可比企业净利润率数据
3. 比较两者差异
4. 如企业利润率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将按行业平均水平调整销售额
五、利润分割法
对于集团企业或关联交易复杂的企业,税务机关可能采用利润分割法,即根据各关联方对整体利润的贡献程度进行合理划分。
这种方法通常需要分析
1. 各关联方承担的功能和风险
2. 使用的资产情况
3. 执行的工作内容
4. 对最终利润的贡献度
六、行业核定法
当企业账簿不全或拒不提供资料时,税务机关可按照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的平均经营水平核定销售额。这种方法主要依据
1. 同地区同行业纳税人的申报数据
2. 行业平均毛利率、费用率等指标
3. 企业的经营规模、用工人数、水电消耗等间接指标
七、其他合理方法
除上述方法外,税务机关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他科学合理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1. 银行资金流水分析法
2. 供应链全环节匹配法
3. 投入产出分析法
4. 第三方数据比对法
企业应对建议
为避免因销售额核定问题引发税务风险,企业应当
1. 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账务真实完整
2. 对特殊交易情况提前准备充分的说明材料
3. 定期比对自身申报数据与行业平均水平
4. 对关联交易实施预约定价安排
5. 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核查工作
总之,税务机关在核定销售额时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采用的方法也日趋科学化、精细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当注重税务合规,准确申报销售额,避免因申报不实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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