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牛账网 > 会计实操 > 行业实操 > 房产税是怎样计提的?

房产税是怎样计提的?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1856 时间:2021-10-08

免费提供专业会计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学习无忧

飞影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会计实操免费试听入口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黑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西藏
  • 内蒙古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关房产契税等一些税务账务处理问题,大家有了解吗?还不知道的,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仔细看下吧!

  房产税一般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按年征收,具体应如何计提?

  房产税如何计提?

  房产税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上交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从价计征—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0%—30%)应纳房产税=房产余值*税率(1.2%)。

  2、从租计征—以房租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应纳房产税=租金收入*12%(或4%,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居民用房用于居住,暂按4%税率征收)。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哪些情况下免征房产税?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关于房产税是怎样计提的的问题,您看懂了吗?希望这个解答可以帮助到您!牛账网是专业的线上考证培训机构,现注册会员即可领取免费做账大礼包,六重豪礼,只等你来带回家,赶紧行动吧!

世界千变万化,学习紧跟计划,会计学理论应该学,会计实操必然学,理论+实操两手一抓,会计两眼不在花,牛账网海量会计干货资料等你来取。

资料一:会计小白没人带从哪里学习?(全流程资料)

资料二:刚毕业大学生,竟然不需要老会计带,原来是偷偷学习了这个

资料三:有会计证,但没有实操经验该怎么办?

资料四:既然已决定半路出家做会计,就让自己看起来更专业一点吧!

动动手指,敲敲键盘,更多会计实操干货资料点击免费领取它就属于你哦。

+1

分享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s://www.niuacc.com/zxhysc/98629.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