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编制
来源:牛账网 作者:牛小编 阅读人数:10988 时间:2023-08-17
初次接触会计的新人“计提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编制”会有些不清楚,今天我就给大家整理了“计提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编制”部分分录,希望通过以下的的内容可以学到更多的会计知识,一起来看一看吧!
计提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写,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产税的会计分录小编认为可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来进行处理,不知各位会计人员的观点是否与小编一样,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内容,感兴趣的可以接着往下看。计提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写?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应该如何摊销?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一般是预提不是摊销。因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都是一个季度交一次,而且是交前面月份的,即在10月份申报期申报交纳的是7-9月份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对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应该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土地出让金、契税及费用入账,全部计入土地成本中。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银行存款
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应该按照土地使用的年限摊销。摊销金额按土地成本价值。即:“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按账面价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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