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中的职工工资总额是否包含单位社保费用?详解政策规定与计算方法
来源:牛账网 作者:樱桃子老师 阅读人数:10589 时间:2025-05-09


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一项专项资金。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用人单位若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需按比例缴纳残保金。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保金 =(单位职工总人数 × 所在地区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 - 单位已安排残疾人数)× 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中,职工工资总额是一个核心计算指标。那么,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的法定构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工资总额包括
- 基本工资
- 奖金
- 津贴和补贴
- 加班工资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但工资总额不包括
- 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
- 福利费用(如职工体检费、困难补助等)
- 劳动保护支出(如工作服、防暑降温费)
也就是说,职工工资总额仅指员工实际获得的劳动报酬,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不计入其中。
残保金计算中的具体规定
在残保金的计算中,职工工资总额的认定同样遵循上述原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规定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的统计规定执行。”
因此,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不纳入残保金的工资总额计算范围。企业在计算残保金时,应仅统计员工的实际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而无需额外计入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
正确计算残保金的步骤
1. 统计职工总数
计算用人单位全年在职职工的平均人数。
2. 确认工资总额
仅计算员工的应发工资(税前工资),不包括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
3. 计算年平均工资
工资总额 ÷ 职工总数 = 年平均工资。
4. 核算应缴残保金
根据当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通常为1.5%-2%),结合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数,计算应缴金额。
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
- 混淆应发工资与社保费用
有些企业误将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计入工资总额,导致多缴残保金。正确做法是仅统计员工应发工资部分。
- 忽略季节性用工的计算
季节性用工需按实际用工月份折算年度平均人数,不能直接按峰值人数计算。
- 未充分利用减免政策
部分地区对小微企业、初创企业有残保金减免政策,企业应主动咨询当地残联或税务部门。
结语
残保金的计算核心在于正确理解工资总额的定义。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属于职工工资总额,因此不计入残保金的计算基数。企业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工资总额规定执行,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多缴或少缴残保金。
如需进一步了解当地残保金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确保合规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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