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企业来说,依法纳税是企业应该尽到的义务,如果企业不依法纳税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缴纳个税问题的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文件规定: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因此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征税个人所得税;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依照比例税率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开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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