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明白,企业工资核算的程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是先计提,再发放。本月计提,下月发放。如果是借方做其他应收款,意味着公司是代扣代缴后,再去找员工要回扣除的钱。这显然不符合企业工资核算的程序。
正确的做法是
当月按应发工资计提工资和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的个人所得税从应付工资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此时,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余额就是下月实发的工资总额
具体可参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会计处理https://www.niuacc.com/news44_7711.html
首先我们要明白,企业工资核算的程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是先计提,再发放。本月计提,下月发放。如果是借方做其他应收款,意味着公司是代扣代缴后,再去找员工要回扣除的钱。这显然不符合企业工资核算的程序。
正确的做法是
当月按应发工资计提工资和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的个人所得税从应付工资中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此时,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余额就是下月实发的工资总额
具体可参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会计处理https://www.niuacc.com/news44_7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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